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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 可以向我中心申请获取。我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 , 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信息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 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3 : 00 - 17 : 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 - 2236808
电子邮箱: 540385040@qq.com
通信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邮政编码: 122000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点击附件下载)。
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的处理
1 、我中心收到申请后 , 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 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 , 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我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 , 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 , 我中心终止受理申请程序 , 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依申请公开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 , 申请人如有不同请求须分别申请 , 我中心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 , 我中心将作适当归并处理 , 无法归并的请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