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3-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县大庙镇青山村、范杖子村、大庙村、宁杖子村光伏工程(重发)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财政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大庙镇青山村、范杖子村、大庙村、宁杖子村光伏工程(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青山村、范杖子村、大庙村、宁杖子村 2.工程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有效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1份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现场网络电子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3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人民币0.00元,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3日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注: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中国(辽宁朝阳)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